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洛阳市体育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豫0311执1359号
判决日期:2019-09-30
法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洛阳市体育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豫民再12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2019年9月20日申请执行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洛阳市体育局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19)豫0311执13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张雪梅
审判员:胡炎峰
审判员:周亚男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佳
判决日期
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