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武与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鄂0527民初1789号
判决日期:2018-11-27
法院: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万武诉被告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万武于2018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张万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34元,由张万武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谭家贵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胡红霞
判决日期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