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1与高某2、高某3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沪0113民初2364号
判决日期:2018-10-19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某1与被告高某2、高某3、高某4、高某5、徐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高某1于2018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高某1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计人民币800元、鉴定费人民币7828元,由原告高某1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彭秀嬿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叶骄凌
判决日期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