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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劲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劲松
联系方式:0746-8339555
注册时间:2007-01-30
公司地址:湖南永州电子商务产业园F0233号
简介: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水电安装、维修;道路维护、维修;绿化维护、园艺作物种植、销售;保洁用品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防水补漏;保洁服务、驾驶员与车辆管理服务;会务服务;食堂运营管理、消防设施管理;安全保卫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物业、人力资源业务外包;客房服务;公路养护;停车场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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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冬金与永州劲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湘1103民初2662号         判决日期:2017-10-24         法院: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蒋冬金与被告永州劲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松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蒋冬金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智、被告劲松公司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春荣、蒋小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蒋冬金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2179.23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6年10月12日,原、被告签订了《劳务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聘用原告在永州市三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合同期限为1年,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月工资为1460元等条款。合同签订后,2016年11月14日,原告在永州市三医院从事保洁工作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用了医药费6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在原告住院初期赔偿部分款项后,余款被告拒绝赔偿。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置之不理。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 被告劲松公司辩称:1、原告的受伤与被告方无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对我公司的诉讼请求;2、原告在电梯口摔伤,该地方是非常安全的,经过的人成千上万,原告自己不小心摔倒,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余责任应当由第三人民医院承担,三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义务;3、请法院依法核减对原告不合理的损失计算。 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如下:2016年10月12日,原告蒋冬金与被告劲松公司签订一份《劳务合同书》,被告劲松公司雇佣原告蒋冬金在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合同期限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每月工资1460元。2016年11月14日下午3时许,原告蒋冬金在日常保洁工作中至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大楼四楼供应室清洗间对面的电梯口时不慎摔倒负伤。2016年11月16日,原告蒋冬金在永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于2016年12月9日出院,住院23天,用去医疗费61988.21元,被告劲松公司支付6000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赔偿14540元。2017年4月29日,永州市湘永司法鉴定中心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意见为:1、蒋冬金因钝性外力致右股骨颈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及全身多次软组织挫伤。目前病情已构成九级伤残。2、医疗建议:前期医药费及鉴定费参照正式发票核实处理;伤后休息10个月;1护理5个月;营养费3000元。原告蒋冬金用去司法鉴定费1500元。 根据法律和相关证据,核定原告蒋冬金受伤的各项损失为:1、医疗费61988.21元;2、误工费35411.67元(10个月×42494元÷12个月);3、护理费17705.83元(1人×5个月×42494元÷12个月);4、住院伙食补助费2300元(23天×100元);5、营养费3000元;6、残疾赔偿金103816.8元(28838元×18年×20%);7、交通费200元;8、司法鉴定费15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225922.51元。 上述事实有劳动合同书、收费票据及保单、诊断证明书、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一、限被告永州劲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蒋冬金因身体受伤的经济损失225922.51元的70%,即158145.76元,抵扣所支付的费用20540元后为人民币137605.76元; 二、驳回原告蒋冬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410元,原告蒋冬金负担423元,被告永州劲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98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逾期不申请执行的,视为放弃权利
合议庭
审判长邓国华 人民陪审员周宝山 人民陪审员周艳飞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代理书记员尹娜
判决日期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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