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阳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305财保3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8-30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19年7月25日作出的(2019)鲁0305财保3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的债权(保证金)4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因双方已通过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达成调解意见。现申请人山东健阳建设有限公司自愿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的债权(保证金)400万元的查封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的债权(保证金)400万元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海军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代理书记员李雪晴
判决日期
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