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华兴米业有限公司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华领国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0382民初6489号
判决日期:2019-08-30
法院: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遵义市华兴米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华领国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3日立案。原告遵义市华兴米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遵义市华兴米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56元(已减半),由原告遵义市华兴米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在炯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葛明鑫
书记员黄莉
判决日期
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