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新型材料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冀0426民初2344号
判决日期:2019-08-29
法院: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被告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新型材料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原告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3.38元,减半收取276.69元,由原告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高建芳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钰
判决日期
201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