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岚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岚山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弋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81民初787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08-13
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苏州岚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岚山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弋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原告苏州岚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安徽弋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于2019年8月7日申请撤回对被告上海岚山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苏州岚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88元,保全费3208元,合计诉讼费7796元,由原告苏州岚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蒋玉凤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邵景
判决日期
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