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徐州鑫华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徐州鑫华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徐州鑫华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8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庆
联系方式:52220609
注册时间:2004-08-05
公司地址:沛县大屯煤电公司七号路中段十号路东侧
简介:
铸钢件、铸铁件、精密铸件、金属材料、耐蚀合金钢、耐热不锈钢制造、销售,磨辊、复合钢板、矿山机械、铸造机械、机械零部件、管道、阀门、高强高性能砼矿物外加剂、矿渣微粉、炉渣微粉、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资源再生超细粉材料加工、销售,钢球、钢锻、衬板销售,大型设备安装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机械工程研究服务,动力与电力工程研究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徐州鑫华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与张洪民、江苏拓实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张洪仁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苏0322执恢373号         判决日期:2019-08-13         法院: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州鑫华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与张洪民、江苏拓实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张洪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4)沛大民初字第308号民事调解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张洪民、江苏拓实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张洪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徐州鑫华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于2019年4月9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徐州鑫华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张洪民、江苏拓实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张洪仁的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2019)苏0322执恢373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朱杰 审判员夏巍 审判员苗顺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栾庆文 书记员王超
判决日期
2019-08-13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