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雨与汤原县盛隆物业有限公司、佳木斯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黑0828民初1090号
判决日期:2019-07-31
法院:黑龙江省汤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春雨与被告汤原县盛隆物业有限公司、佳木斯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3日立案。原告赵春雨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赵春雨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陈铁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倪子博
判决日期
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