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陈金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11执3076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07-22
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与陈金永、朱彦、骆光军、冯平、郑艳丽清算责任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18)皖0111民初447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牛春风
审判员甘超
审判员杨青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李广
判决日期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