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江雅敏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浦民一(民)初字第730号
判决日期:2015-01-21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雅敏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1元,减半收取计145.50元,由原告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代理审判员田亚靖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朱婷
判决日期
201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