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1苏州新气象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太仓市海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85民初485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9-24
法院: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苏州新气象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太仓市海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苏州新气象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苏州新气象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14元,减半收取1107元,财产保全费1020元,合计2127元,由原告苏州新气象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吕金星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沈烨
判决日期
201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