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创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黑0103民初1613号
判决日期:2019-02-27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黑龙江创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2019年2月27日,原告黑龙江创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黑龙江创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元,由原告黑龙江创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高菲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郭芳
判决日期
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