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海与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湘民申1773号
判决日期:2018-11-20
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刘大海因与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2民终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张克江
审判员王典良
审判员罗斌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付阳
判决日期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