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升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上海可立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沪民辖终225号
判决日期:2018-09-28
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江苏升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灿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唐纳森公司及原审被告上海可立洁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洁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8)沪73民初38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升灿公司上诉称:升灿公司从未生产、销售涉案产品,也不存在使用、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因此升灿公司与可立洁公司并未共同侵权,故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唐纳森公司未提交答辩意见。
原审被告可立洁公司未提交述称意见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马剑峰
审判员徐卓斌
审判员孔立明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刘伟
判决日期
2018-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