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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联营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东亮
联系方式:010-86431312
注册时间:1986-07-26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1号14层1609
简介:
专利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专利所有权的转让、专利技术及产品的转让;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承办与专利技术有关的咨询服务;举办展览、展销;设计和制作印刷品、路牌、影视、广播、礼品、展览、霓虹灯广告及广告发布;国内招标代理;汽车、机械、电子设备、家用电器、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非金属矿产品、橡胶制品、皮革制品、纺织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对外技术交流、咨询业务;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知识产权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翻译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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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等与北京瑞文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京民申3199号         判决日期:2018-08-20         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专利技术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北京瑞文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文成会计师事务所)及一审被告北京华富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恒通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2民终103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专利技术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两审判决认定事实存在明显错误。1.被申请人的起诉明显超过诉讼时效。2.申请人作为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二)两审法院均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将与申请人同等地位的其他二位股东宗立公、王艳萍列为被告,属于遗漏当事人。综上,再审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王立杰 审判员李林 审判员苏伟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韩静
判决日期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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