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
案号:(2018)辽委赔监63号
判决日期:2018-08-27
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刘国仁、千山区人民法院因不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3委赔3号国家赔偿决定,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指令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重新审理;
二、直接审理期间,中止原决定的执行
合议庭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判决日期
2018-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