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沁水公路管理段、山西同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等与山西钟华鼎盛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晋民终369号
判决日期:2018-07-18
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山西省沁水公路管理段(以下简称沁水公路段)、山西同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公司)、北京鑫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鑫畅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西钟华鼎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华鼎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晋05民初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晋05民初2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山西省沁水公路管理段和山西同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1852元、上诉人北京鑫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1851.75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李学明
审判员宋丽蓉
审判员段晓斌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杨丽丽
判决日期
201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