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勇、瑞丽市富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云民抗19号
判决日期:2018-07-06
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诉人雷勇因与被申诉人瑞丽市富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及被申诉人芒市洪安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分公司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德民再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2015)德民再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有明显错误,判决不当,以云检民(行)监[2017]53000000093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王静
审判员唐美泉
审判员刘晓虹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杨娅
判决日期
2018-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