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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42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亚东
联系方式:0471-6293979
注册时间:1991-01-08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9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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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鸣荣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人事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内民申724号         判决日期:2018-04-08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郭鸣荣因与被申请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内蒙古水利设计院)人事争议一案,不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内01民终33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郭鸣荣申请再审称,内蒙古水利设计院不平等确认身为侨眷的郭鸣荣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违反了保护归侨和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法规,严重侵害了郭鸣荣的合法权益,郭鸣荣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郭鸣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郭鸣荣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张晓农 审判员李晓慧 审判员敖德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张艳 书记员陈红霞
判决日期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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