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焕新选煤有限公司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湘民申2693号
判决日期:2017-09-29
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新化县焕新选煤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3民终4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蒋琳
审判员徐康
审判员刘雅静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刘露
判决日期
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