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周蕴春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黔民终12号
判决日期:2016-06-03
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聚公司”)与被上诉人周蕴春、原审第三人张立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前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4日作出(2015)筑民二(商)初字第17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智聚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筑民二(商)初字第17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78720.00元,由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退还
合议庭
审判长游小兰
代理审判员范淑婷
代理审判员陈松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尹业俊
判决日期
201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