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领华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工人文化宫与苏州领华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工人文化宫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苏审二民申字第00699号
判决日期:2016-02-29
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苏州领华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苏州市工人文化宫、一审被告苏州鹏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景雄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苏中民终字第14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查过程中,苏州领华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已与苏州市工人文化宫达成和解为由,于2016年2月2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苏州领华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马杰
代理审判员张贞伟
代理审判员蒋蕾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孙婧
判决日期
2016-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