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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7573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联系方式:0755-83680288
注册时间:1993-08-2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简介:
一般经营项目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的销售与租赁;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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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与广西中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电力行政管理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桂民申字第1229号         判决日期:2016-01-28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西中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不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南市民二终字第3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蒋太仁 审判员周家开 代理审判员黄少迪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池珊珊
判决日期
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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