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扬与华能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甘民申字第647号
判决日期:2015-11-24
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张永扬与被申请人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分公司、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分公司第七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白中民二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指令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合议庭
审判长杨磊
代理审判员张永梅
代理审判员杨军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龙鑫(代)
判决日期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