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卫电器成套有限公司,汕头建发建筑总公司与其他执行执行复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4)粤高法执复字第54号
判决日期:2014-09-16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复议人广东红卫电器成套有限公司不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汕中法执异字第32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立案受理后,申请复议人广东红卫电器成套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申请复议人广东红卫电器成套有限公司撤回复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陈可舒
代理审判员古兵
代理审判员彭惠连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袁伟现
判决日期
201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