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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政伟
联系方式:020-82564138
注册时间:1988-12-30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003室(仅限办公)
简介: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城市绿化管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照明器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货物进出口;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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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与陈子奇、张少琴房屋借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穗天法民四初字第2572号         判决日期:2014-12-18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子奇、张少琴房屋借用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陈宇帆 人民陪审员廖凤如 人民陪审员刘亚丽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罗小玲 本裁定书于2014年月日送达
判决日期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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