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与普洱福通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普中民初字第101号
判决日期:2015-11-18
法院: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夏某与被告普洱福通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夏某于2015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夏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897.30元,减半收取为11948.65元,由原告夏某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宏程
审判员邹春林
审判员陶仕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李赟
判决日期
201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