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443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维波
联系方式:010-59568628
注册时间:1981-09-14
公司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产业园三号楼六楼3610室
简介: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礼品花卉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品牌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展开
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鲁1302民初1594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8-08-30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李景阳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2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李景阳价值55万元的财产,并已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李景阳价值55万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冻结财产清单);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3270元,由申请人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石小梅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谢媛媛
判决日期
2018-08-30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