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英、马东秀等与安阳县水冶镇西蒋村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豫0522民初4225号
判决日期:2018-08-28
法院: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海英、马东秀与被告安阳县水冶镇西蒋村村民委员会、马明生、谢运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6日立案。原告马海英、马东秀于2018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马海英、马东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马海英、马东秀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卫军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王文慧
判决日期
2018-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