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与上海多伊奇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沪0115执8672号
判决日期:2018-08-23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2017)沪01民终3741号上诉人上海多伊奇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上海多伊奇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有限公司现名下无可供本案执行的财产,本案目前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申请执行人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凭此执行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陈文健
审判员黄亮
审判员车骐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诸劭劭
判决日期
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