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敏与山东菏泽水利工程总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冀0929民初2959号
判决日期:2018-08-21
法院: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原、被告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5日立案。原告李淑敏于2018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淑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原告李淑敏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巩新建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魏会利
判决日期
201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