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建投资集团兴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鲁0481执保440号
判决日期:2018-08-17
法院: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山东滕建投资集团兴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6)鲁0481民初49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
判决结果
一、查封被保全人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坚邦国际财富中心(鑫源尚城)价值480万元的小区商品房8套;
二、查封申请人位于滕州市文化路西侧、清河路北侧滕建城市广场人和蓝湾13号楼1单元1层43号商品房一处、20号楼1层20-2号商品房一处。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张昭祥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颜秉山
判决日期
201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