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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伟
联系方式:13426235012
注册时间:1999-05-14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1号楼E门605室
简介: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文化办公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加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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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胡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三中民终字第15447号         判决日期:2014-11-28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胡焱劳动争议一案,上诉人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初字第176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4年11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高峙担任审判长,法官田璐、法官王天水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此案。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申请撤回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上诉人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高峙代理审判员田璐代理审判员王天水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付哲
判决日期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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