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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林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静君
联系方式:13809091415
注册时间:2001-05-08
公司地址:沭阳县扎下镇花木大世界市场2号楼218号商铺
简介: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特种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古典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物业管理服务;花肥、园林器械销售;花木新品种技术开发;花卉苗木盆景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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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圣林、江苏苏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1302民初1318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8-08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毛圣林与被申请人江苏苏林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李东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毛圣林于2019年8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苏林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李东发价值220万元的财产,并已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苏林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李东发价值220万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冻结财产清单);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毛圣林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马超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王雪萍
判决日期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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