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68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通化天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82民初856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7-31
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通化天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日立案。原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69元、保全费1533元,合计3702元,由原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新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赵菊芳
判决日期
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