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兴勤(宜昌)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飞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芙民初字第4719号
判决日期:2015-08-14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兴勤(宜昌)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飞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兴勤(宜昌)电子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诉讼费
判决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陈丹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方亚男
判决日期
201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