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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盛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良
联系方式:0971-6286559
注册时间:1999-03-22
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树林巷9号50号楼2单元232室
简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按资质证经营)、机械修理(专项规定除外),电力物资、建筑材料、百货、土产杂品、畜产品、汽车配件销售,客房;房地产开发、销售;住宿、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公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机械化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及工程机械化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煤炭、沥青、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建筑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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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盛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峻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青2823执6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7-18         法院:天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青海盛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峻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原天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查询,该局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设有银行账户三个,已予冻结。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天峻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称:2012年至2016年原交通运输局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7项,涉及37条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4039万元,至今尚有3733余万元未支付(含本案标的163万元),提出分5年还完所有工程款。本院已向申请人青海盛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进行转达、宣读。现申请人青海盛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与被执行人天峻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成和解协议:自2019年至2023年12月底前分五年付清全部工程款163万元。本院认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所达成的和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判决结果
终结天峻县人民法院(2018)青2823民初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南夸尖参 审判员昝奇杰 人民陪审员本太加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张六十二
判决日期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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