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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华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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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万(元)
法定代表人:裴保来
联系方式:0516-85600747
注册时间:2000-10-31
公司地址:徐州市文亭街1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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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明门文体用品有限公司与孟贺、王旅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305民初303号         判决日期:2019-07-18         法院: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沙明门文体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孟贺、王旅、周毅扬、朱佳、熊浩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原告长沙明门文体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孟贺、王旅、周毅扬、朱佳、熊浩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长沙明门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孟贺、王旅、周毅扬、朱佳、熊浩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660元,减半收取2330元,由原告长沙明门文体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贺夫建 人民陪审员杨玲 人民陪审员董爱莲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张双双 书记员杜成功
判决日期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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