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邵阳与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鄂0103民初2523号
判决日期:2019-07-17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责任人:胡旻。
原告彭邵阳诉被告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彭邵阳于2019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彭邵阳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706元,由原告彭邵阳负担(已付)
合议庭
审判员温光远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珺
判决日期
20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