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红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沪0107民初12877号
判决日期:2018-06-26
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红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日立案。原告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124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062元(原告预付),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尚婧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曾海宁
判决日期
201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