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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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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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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体育局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9)豫0311行审24号         判决日期:2019-07-08         法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洛防征决字[2018]第101601号行政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决定书申请执行,要求被申请人洛阳市体育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71340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作出的洛防征决字[2018]第101601号行政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洛阳市体育局收到决定书后未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也未履行
判决结果
对洛防征决字[2018]第101601号行政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决定书予以强制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杨洪璞 代审判员方姗 人民陪审员张晓飞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胡晓燕
判决日期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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