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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万杰
联系方式:0793-5189888
注册时间:2008-09-09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铁路边
简介: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交通设施维修,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养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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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胡金勇、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赣1121民初1186号         判决日期:2019-07-08         法院: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胡金勇、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立案。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444元,减半收取计1722元,由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妍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苏忆莲
判决日期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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