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胡金勇、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赣1121民初1186号
判决日期:2019-07-08
法院: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胡金勇、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立案。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444元,减半收取计1722元,由原告江西齐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妍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苏忆莲
判决日期
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