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人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781民初183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7-04
法院: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阳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翔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7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阳通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65元,减半收取计1083元,诉讼保全费966元,由原告山东阳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冀迎磊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铁继华
判决日期
201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