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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开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春锋
联系方式:0771-5929167
注册时间:1992-08-05
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82-1号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测量(上述经营项目按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开展经营活动);自有房屋租赁;工程土方运输工具的租赁;消防安全器材、工程机械、汽车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钢材、橡胶制品;五金配件、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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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开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灿灿苗木场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桂0102民初3581号         判决日期:2019-06-26         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广西建开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宁市灿灿苗木场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广西建开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南宁市灿灿苗木场名下价值327676.65元的财产。申请人广西建开工程有限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南宁市灿灿苗木场名下价值327676.65元的财产。 查封、冻结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转移、毁损、变卖、赠与、抵押被查封、冻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谢明光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陈伟 书记员汪文婷
判决日期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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