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沪73知民初353号
判决日期:2019-06-25
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7日立案。原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何渊
审判员范静波
人民陪审员顾月琴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周颖
判决日期
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