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1111民初432号
判决日期:2019-06-24
法院: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830.00元,减半收取计2915.00元,由原告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合议庭
审判员龚炳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周海英
书记员李曦
判决日期
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