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坤与山东菏建白云建筑有限公司、张高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1702民初2743号
判决日期:2019-06-20
法院: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世坤与被告山东菏建白云建筑有限公司、张高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5日立案。原告宋世坤于2019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宋世坤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原告宋世坤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卢康萍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田琨
判决日期
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