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佳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冯仁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鲁0481执87号之六
判决日期:2019-06-17
法院: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冯仁伟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冯仁伟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冯仁伟在中国银行21×××2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84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李纪增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魏士厚
判决日期
2019-06-17